qishioumanku
发表于 2014-6-3 16:18
如果到手了...必然又是一场口水血战...
阿西锅
发表于 2014-6-4 15:49
二手交易不比全新交易,个人卖家不比商家,双方确定交易之时,视为买方已承认交易价格,风险应由买方承担,官方降价,商家有下家可以找,个人比不了,此列中买方以官网降价这个作为主要动机要求卖方降价略有不对,当然买个旧货比新的还贵谁都不爽,找卖方协商也是情理之中。
卖方收了20元邮费,却未经买方同意,违反双方达成的物流协议,也彰显了其爱占小便宜之性格。
木森林
发表于 2014-6-5 12:20
我有个爱好,不知道各位赞不赞同,只要在纠纷贴出现的ID 我都加入黑名单。大家觉得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