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funny 发表于 2013-1-8 12:34

hifunny 发表于 2013-1-8 12:36

快乐的黄瓜 发表于 2013-1-8 13:39

这样就曝光人家的因私?

网络暴力何其难管

zhangyx1990123 发表于 2013-1-8 13:53

wjbsky 发表于 2013-1-8 13:54

有什么事出来说一声.也没多大事,玩什么消失.

瘦猫 发表于 2013-1-8 13:54

还没付款就不算鸽子,最多算不太讲究。但你曝光人家因私整件事就错在你了,看着办吧

lele2003 发表于 2013-1-8 13:55

不发表!!!不支持   也不反对!!!!!!!!!!!!!!!!(做的好)

瘦猫 发表于 2013-1-8 13:57

建议今后胖版规定,在没有最后结论之前不得先行曝光他人姓名电话住址,交由版主统一公布,否则视情节扣邪恶直至ban ID*/-91

hifunny 发表于 2013-1-8 14:06

raingogo 发表于 2013-1-8 14:13

都没付款 不算鸽子,顶多算不厚道。

hifunny 发表于 2013-1-8 14:13

imslei 发表于 2013-1-8 14:22

这样就曝光不太好吧

605996636 发表于 2013-1-8 14:24

Caleb 发表于 2013-1-8 14:28

精盡人亡 发表于 2013-1-9 12:17

lz说实在你也不厚道

woailiusuochao 发表于 2013-1-9 12:30

鸽子太多了!~
冷处理方式呵呵 习惯就好

iceman0566 发表于 2013-1-10 09:50

maojazz 发表于 2013-1-10 10:26

hifunny 发表于 2013-1-8 14: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此人不是本论坛的,但是为了大家方便作为交易提醒,如果违规请删帖

“如果违规请删帖”


这句话可以应用于一切违规帖子……   版主工作量好大啊·······

caijian4513 发表于 2013-1-10 13:28

感觉楼主一句如果违规请删帖,胖版压力好大

xuchi1389 发表于 2013-1-12 21:50

没有任何证据任何图片,直接曝光一个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这是典型的网络暴力行为了吧......

还顺带着小黑了一下日本人......

饭饭 发表于 2013-1-13 20:36

首先头像就不和谐了,叫我怎么站你这边?哈哈投反对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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