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funny
发表于 2013-1-8 12:34
hifunny
发表于 2013-1-8 12:36
快乐的黄瓜
发表于 2013-1-8 13:39
这样就曝光人家的因私?
网络暴力何其难管
zhangyx1990123
发表于 2013-1-8 13:53
wjbsky
发表于 2013-1-8 13:54
有什么事出来说一声.也没多大事,玩什么消失.
瘦猫
发表于 2013-1-8 13:54
还没付款就不算鸽子,最多算不太讲究。但你曝光人家因私整件事就错在你了,看着办吧
lele2003
发表于 2013-1-8 13:55
不发表!!!不支持 也不反对!!!!!!!!!!!!!!!!(做的好)
瘦猫
发表于 2013-1-8 13:57
建议今后胖版规定,在没有最后结论之前不得先行曝光他人姓名电话住址,交由版主统一公布,否则视情节扣邪恶直至ban ID*/-91
hifunny
发表于 2013-1-8 14:06
raingogo
发表于 2013-1-8 14:13
都没付款 不算鸽子,顶多算不厚道。
hifunny
发表于 2013-1-8 14:13
imslei
发表于 2013-1-8 14:22
这样就曝光不太好吧
605996636
发表于 2013-1-8 14:24
Caleb
发表于 2013-1-8 14:28
精盡人亡
发表于 2013-1-9 12:17
lz说实在你也不厚道
woailiusuochao
发表于 2013-1-9 12:30
鸽子太多了!~
冷处理方式呵呵 习惯就好
iceman0566
发表于 2013-1-10 09:50
maojazz
发表于 2013-1-10 10:26
hifunny 发表于 2013-1-8 14: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此人不是本论坛的,但是为了大家方便作为交易提醒,如果违规请删帖
“如果违规请删帖”
这句话可以应用于一切违规帖子…… 版主工作量好大啊·······
caijian4513
发表于 2013-1-10 13:28
感觉楼主一句如果违规请删帖,胖版压力好大
xuchi1389
发表于 2013-1-12 21:50
没有任何证据任何图片,直接曝光一个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这是典型的网络暴力行为了吧......
还顺带着小黑了一下日本人......
饭饭
发表于 2013-1-13 20:36
首先头像就不和谐了,叫我怎么站你这边?哈哈投反对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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