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淘宝成交--统一认识,减少纠纷
本帖最后由 PinkNoise 于 2013-7-10 11:30 编辑为了广而告之,开一新贴,斑竹认为不妥可以删除。
1. 淘宝各种规则没有与天朝合同法抵触。
2. 支付宝的目的是保护买家权益,即卖家权益让渡。
3. 使用淘宝的用户需要同意淘宝各种规则,作为卖家等于同意上记权益让渡。
4. 淘宝规则中将买家打款到支付宝视为成交。见下方链接。
结论:成交后,买家即视为取得商品所有权,可全权处置商品。
已付款到支付宝但卖家没有到手钱款买家不能随意处置商品什么的看法完全是浮云。
http://rule.taobao.com/detail-62.htm
第十八条
完全同意!!!!!![太阳] 不好说
支付宝成交不等于交易成功 弗洛伦蒂诺 发表于 2013-7-9 12: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照你这么说我买了你的产品然后大卸八块拆了然后组装回去再申请退款也没问题
...
老实说,只要外观没问题,淘宝都支持退货 弗洛伦蒂诺 发表于 2013-7-9 12: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以在出售的时候就必须加入这一条款 禁止拆卸 否则不予退货
并且不以任何质量问题以外的问题退货
严重同意
总有这么一些垃圾 玩够了 以各种理由退货
早干嘛去了 好好货物给折腾的一塌糊涂 弗洛伦蒂诺 发表于 2013-7-9 12: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照你这么说我买了你的产品然后大卸八块拆了然后组装回去再申请退款也没问题
...
卖家可以不同意退款啊,因为成交了麽。 弗洛伦蒂诺 发表于 2013-7-9 12: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以在出售的时候就必须加入这一条款 禁止拆卸 否则不予退货
并且不以任何质量问题以外的问题退货
这个是可以的,作为合同的要件是可以加入的。总之,合同的成立是双方认可才行。 楼主说的比较清楚,赞一记。。 TB自己宣称是BBS服务,不知道在哪里定义了代收款即交易成功? runx 发表于 2013-7-9 17: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TB自己宣称是BBS服务,不知道在哪里定义了代收款即交易成功?
请访问淘宝,搜索淘宝规则。 知了 这都是TB的空子吧了 4. 淘宝规则中将买家打款到支付宝视为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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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bao上的流程中确认收货,才算交易成功。
我找到的:
http://service.taobao.com/support/knowledge-1115818.htm?spm=0.0.0.0.umOUSV&dkey=catview
商品购买流程
第一步:选择购买前如对商品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先点击,通过阿里旺旺聊天工具联系卖家咨询,确认无误后,点击“立刻购买”。
第二步:确认收货地址、购买数量、运送方式等要素,点击“提交订单”。如果您选择了货到付款,点此查看如何使用。
第三步:您可进入“我的淘宝”—“我的首页”—“已买到的宝贝”页面查找到对应的交易记录,交易状态显示“等待买家付款”,该状态下卖家可以修改交易价格,待交易付款金额确认无误后,点击“付款”。
第四步:进入付款页面(点此查看付款方式介绍),付款成功后,交易状态显示为“买家已付款”,需要等待卖家发货。
第五步:待卖家发货后,交易状态更改为“卖家已发货”,待收到货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收货”。
第六步:输入支付宝账户支付密码,点击“确定”。
交易状态显示为“交易成功”,说明交易已完成: 规则解读:
一、什么是交易成功?
即交易状态变成交易成功。
成交=合同成立,不等于交易成功。
runx 发表于 2013-7-9 18: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规则解读:
一、什么是交易成功?
即交易状态变成交易成功。
上面说了,交易成功=交易完成;
你也说了,成交=合同成立,卖家发货和买家付款都是在履行合同而已,
只要付款到支付宝(成交),物权就已经转移了。 成交=合同成立
交易完成=交易成功
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履行完毕,
合同没履行完,所有权当然没有变化。 runx 发表于 2013-7-9 18: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成交=合同成立
交易完成=交易成功
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履行完毕,
请参考主帖的第2,3条。 本帖最后由 512575171 于 2013-7-10 12:59 编辑
楼主的言论完全是站在买家的权益上,请问卖家的权益在哪里?求公正、
卖家物品上架-买家购入-付钱在支付宝(中介)-卖家发货-买家收货验货-买家确认付款-支付宝打款给卖家-交易完成..
楼主你直接把后面的省略,支付宝等于同卖家???支付宝只是个中介,买卖双方的鉴证人而已,不确认付款,这交易算完成???法律明确这样规定过,支付宝7天自动打款给卖家也是防止这种买家拖延付款时间的一种保护措施...钱货两清才是交易完成,货给了,钱没付,这算完成?淘宝规则也要遵循我国法律...法律上我可没看到有这一条规定...
请注意交易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真的很简单啊。。。。。
就只有四个字
钱货两清
卖家钱都没收到这能叫交易成功吗
你们要搞清楚钱还在第三方手上,不是在卖家手上。
而且淘宝只注重买家,东西有问题卖家99%吃亏
唐雨柔 发表于 2013-7-9 21: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注意交易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真的很简单啊。。。。。
就只有四个字
赞同“钱货两清”的说法 二手有风险,扯皮的事儿事先约定好... 从古至今交易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现在是经过第三方担保交易,钱是经过第三方才能到卖家手上,卖家在平等交易中已经处于下风了。
总之钱没到卖家手上交易就没有成功。
现在你是买家,你能保证你不卖东西吗。 本帖最后由 maojazz 于 2013-7-10 01:26 编辑
个人认为:
没确认之前,只有使用权(一般仅限于交易买方试用,并且根据担保方有时间或者其他限制),没有所有权,不允许进行再次出售,或者破坏类(或可能导致物品损坏)行为。
食品类比较特殊,使用就等于损坏,就像你去面馆吃面,点了大碗牛肉面,吃完了再付钱。付钱之前你可以吃(使用),但是你放个苍蝇进去,然后说我不想吃了,楼主你这种行为你觉得合情合理吗!
如果楼主说这个涉及到退货要按别的规则算……
买二手的就是拼运气的、
卖家别以为是卖新的、二手物品本身就存在潜在的问题
再说,在国外还有7天官翻的机子呢?
现在很多新的都是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
二手的东西不是新的、卖家卖的是二手的、不是新的 看来以后卖电子产品在拆卸处都得打个自己易碎标,确认付款前标坏不退! 唐雨柔 发表于 2013-7-9 21: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注意交易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真的很简单啊。。。。。
就只有四个字
交易双方,一般来说买家属于弱势群体,
这种弱势随着空间的远离而增加,
所谓钱货两清只适用于面交,但也没有避免买家的弱势,
到底验钱比验货容易且安全得多。
钱货两清是把合同建立和完成集中到了一个时间空间点。
只要站在中立的立场,应该能领会到,
支付宝或着货到付款不过是钱货两清的一种变化手段,
你要使用淘宝这个交易平台,便需要同意淘宝的交易规则。
从法律上来说,合同也是从双方同意时开始生效,即所谓成交。
一旦成交,当然物权发生转移,买家可以任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