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e999
发表于 2013-1-22 20:41
StickyFingaz 发表于 2013-1-22 20: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胖版的处理结果有些含糊和草率了吧,30天黑屋扣1000邪恶加入交易区黑名单似乎完全没有版规可循
代卖的话 ...
同感,是不是避重就轻了?
血和暗的深渊
发表于 2013-1-22 20:43
本帖最后由 血和暗的深渊 于 2013-1-22 20:50 编辑
xp_83 发表于 2013-1-22 19: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水区置顶版规上清楚的写着,你可以去看下·不然你杀了人怪别人没跟你普法? ...
是不是我来CHH交易电脑配件还要把正个CHH的所有板块看一遍?我在CHH交易电脑配件是不是要多开几个网页把所有板块的规则都记住了?这让我想起了前一阵我们这报道的一条新闻,某条公路限速40迈提示故意藏在树后面,司机从这条路经过根本无法看见,过后司机发现经过这条路段都被超速处罚了,电视台曝光后,官方给的操蛋回答是自己眼神不好看不见你找谁?
StickyFingaz
发表于 2013-1-22 20:46
lacusclyne 发表于 2013-1-22 20: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胖版上面不是已经说了看过后台了 2个号IP都一样 说的就是和卖家的ID吧 至于活动时间 我也说了 虽然不能凭 ...
从N版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来看明显是灰机和iqiq222是一个IP,和卖家ID的关系还待查
StickyFingaz
发表于 2013-1-22 20:48
nice999 发表于 2013-1-22 20: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感,是不是避重就轻了?
从现有证据来看是罚重了。。。当然N版和O帝如果能确认灰机和iqiq222是卖家马甲的话那这个结果就是避重就轻了
jjko2002
发表于 2013-1-22 21:09
kingker 发表于 2013-1-22 2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2个马甲都是卖家的,这贴里其中一个马甲放出“断子绝孙”那样狠的毒誓,真服了。还有一种可能,都是用 ...
首先 我是本着协商解决的态度来处理问题 卖家QQ1号已经自爆其短 我完全可以直接投诉他
其次 怪只怪自己轻易相信了所谓的“大恶魔”虚拟头衔 早早的给与了他确认 事后联系他协商退货 并承诺折点钱给他 卖家爱理不理 我就是看不惯他那种态度 谁知道他自己捉鸡 把自己给卖了 从我发帖子到现在 卖家自始自终 没有主动和我联系过 在我发帖之前就已经开始不回复我了 聊天记录 我还没有贴全 既然卖出东西不退不换 那我也有权利可以发帖吐槽吧?
最后 此事已经处理 本人的人品 不需要你们来主观臆测 就此本人不会再对此事做任何回复 完结!!!
jjko2002
发表于 2013-1-22 21:11
maojazz 发表于 2013-1-22 18: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让我想到了一个游戏……………………四个字,已经出到第二代了,猜是啥? ...
什么机种?你这提示也太少了吧
maojazz
发表于 2013-1-22 21:19
jjko2002 发表于 2013-1-22 2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什么机种?你这提示也太少了吧
三位一体
…………
jjko2002
发表于 2013-1-22 21:21
maojazz 发表于 2013-1-22 21: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三位一体
哈哈哈 看来是我捉鸡了
kingker
发表于 2013-1-22 21:31
jjko2002 发表于 2013-1-22 21: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首先 我是本着协商解决的态度来处理问题 卖家QQ1号已经自爆其短 我完全可以直接投诉他
其次 怪只怪自己 ...
我再多几句:
1,你换位思考一下,你卖个东西,买家以非质量问题缠着你退货,你怎么办?这种风气对2手区好吗?
2,你开始是吐槽贴,我没说不行,但是在你在知道本坛的规则可以反咬一口卖家后,你的行为,很多围观的坛友都给出基本一致相同的评论了,你认为大家都是不讲理嘛?
3,代卖不是不可以的,好不好!只是代卖不要出问题了就不做好处理等到变成纠纷了才是违反版规。
4,本坛不是不能有马甲号,只要遵从版规就OK,但是不能拿来唱双簧谋等为己某取不正当利益。
norman_sly
发表于 2013-1-22 21:33
找O帝查过了
norman_sly
发表于 2013-1-22 21:43
kingker 发表于 2013-1-22 21: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再多几句:
1,你换位思考一下,你卖个东西,买家以非质量问题缠着你退货,你怎么办?这种风气对2手区 ...
小号胖子应该查过,而且第一个小号确实骂人了
xp_83
发表于 2013-1-22 21:44
血和暗的深渊 发表于 2013-1-22 2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不是我来CHH交易电脑配件还要把正个CHH的所有板块看一遍?我在CHH交易电脑配件是不是要多开几个网页把所 ...
是不是你犯罪就说,我难道得把所有法律全部背熟?我生来这个国家难道所有法律都得记住?
你下面的比喻。。。哦··明白了,原来你的意思是CHH的版规是钓鱼执法了咯?
襄思过
发表于 2013-1-22 21:57
血和暗的深渊 发表于 2013-1-22 2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不是我来CHH交易电脑配件还要把正个CHH的所有板块看一遍?我在CHH交易电脑配件是不是要多开几个网页把所 ...
版规一直在上面 可从来没躲在树后面,而且重要的条文都红色标记了,再没看到过就说不过去了吧
kingker
发表于 2013-1-22 22:13
血和暗的深渊 发表于 2013-1-22 2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不是我来CHH交易电脑配件还要把正个CHH的所有板块看一遍?我在CHH交易电脑配件是不是要多开几个网页把所 ...
这样说有些钻牛尖了吧,还有这个比喻也不恰当,天朝某些部门那是有意而为之,CHH没这个意思吧。版规的出现只是为了维护论坛的和谐,不是犯个小规就会给BAN 那么严重。那些反重规导致被BAN,难道还有理不成。所以只要你不使坏,谁会BAN你?
血和暗的深渊
发表于 2013-1-22 22:17
xp_83 发表于 2013-1-22 2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不是你犯罪就说,我难道得把所有法律全部背熟?我生来这个国家难道所有法律都得记住?
你下面的比喻。 ...
这位仁兄喜欢拿法律来说事,一个国家的法律是全国通用,你在上海也是按照国家的法律办事,在北京也是以国家的法律定罪。在CHH,一个板块有一个板块的生存法则,就好比北京有北京的法律,上海有上海的法律。我在北京按遵守北京法律活的好好的结果呢犯了上海的罪。最后结论就是你在北京不仅要遵守北京的法律规定,同时也不能违反上海的法律。。。。。。最后的结论就是没办法,谁叫你来CHH论坛?这就是CHH的规定。哦我终于明白了,THIS IS CHH。(借用北京和上海两地名并无其它意思)
血和暗的深渊
发表于 2013-1-22 22:28
襄思过 发表于 2013-1-22 21: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版规一直在上面 可从来没躲在树后面,而且重要的条文都红色标记了,再没看到过就说不过去了吧...
哦是我错了,我每天只打开在电脑配件交易区。本来想按照电脑本件交易区的生存法则进行发贴回贴,我就能不会被BAN ID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现在就去把CHH的每个板块看一遍,把有的生则都要记住,干每件事把所有的板块的生存法则都要过一遍。
xp_83
发表于 2013-1-22 22:38
血和暗的深渊 发表于 2013-1-22 22:17 https://www.chiphell.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位仁兄喜欢拿法律来说事,一个国家的法律是全国通用,你在上海也是按照国家的法律办事,在北京也是以国 ...
没看版规就去看到,既然司令说出来了版规,就虚心接受,去看看,而不是什么那你新加进去啊,那你改下版规啊。什么我是新人,您当版规还有未成年保护呢·
襄思过
发表于 2013-1-22 22:39
血和暗的深渊 发表于 2013-1-22 22: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哦是我错了,我每天只打开在电脑配件交易区。本来想按照电脑本件交易区的生存法则进行发贴回贴,我就能不 ...
好心提醒也被喷?好吧躺着也中枪*/-91
norman_sly
发表于 2013-1-22 22:42
版规是客观存在的,当然如果不愿意看,也可以无视,只是该ban的我依然会ban,不会问你有没有看过版规。
kunzhang880716
发表于 2013-1-22 23:07
norman_sly 发表于 2013-1-22 21: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号胖子应该查过,而且第一个小号确实骂人了
对于卖家大家都看的比较清晰了,处理结果也已经出来了,但是买家这种行为,虽然没什么太多的违规,但是对二手区风气会造成很大的影响,而且一直缠着不放,是否应该出台什么措施?
flyjj
发表于 2013-1-22 23:20
xp_83 发表于 2013-1-22 18: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是反装忠么,哈哈···
兄弟才疏学浅。。。。方言神马的听不太懂。。。*/-19
flyjj
发表于 2013-1-22 23:23
maojazz 发表于 2013-1-22 21: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三位一体
平时不玩游戏*/-19。。。看不懂。。。
flyjj
发表于 2013-1-22 23:24
jjko2002 发表于 2013-1-22 21: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哈 看来是我捉鸡了
都说了请同城好友吃火锅了。。。您还捉毛啊。。*/-34
dominic321
发表于 2013-1-22 23:37
看完全部楼层后的体会就是:论坛要是多出现几个买家这样的基友 纠纷区会成为CHH最火爆的板块!!!!
kingker
发表于 2013-1-23 00:09
本帖最后由 kingker 于 2013-1-23 00:11 编辑
kunzhang880716 发表于 2013-1-22 2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于卖家大家都看的比较清晰了,处理结果也已经出来了,但是买家这种行为,虽然没什么太多的违规,但是对 ...
你多虑了,此次卖家被版主罚是因为交易违反诚信代卖且虚标价格,你有看到版主支持买家的无理退货请求或者要求卖家退货?
我感觉好处就是也许看到该贴的都会明智点了,怕麻烦怕纠纷滴同学,在遵守版规下,出东西最好是实物图能清晰尽量清晰,对物品的描述能诚信,详细点说明自己的物品,不刻意隐瞒,一句话概括:害人之心不可有,放人之心不可无。最后说好不以非质量问题退货,再来个保留选择买家的权力。选买家,不留QQ,先站内决定买家,最主要百度一下此ID或QQ,是否极品,太新的ID或QQ号,注意点就是了,不要妖魔化小号了,再继续用旺旺交谈细节(淘宝只认可旺旺的交谈记录),买家拍下后,百度一下买家的旺旺,收货人和地址等,是否极品,这样应该OK了吧,快递能用顺丰尽量顺丰吧,能保价就报价,大件货易碎滴走德邦打木架最保险了。虽然这样麻烦点,但是想一想出售得顺心,这点麻烦完全是值得的,说大点,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负责。你把该做的都做了,别人想缠你也不易嘛。当然也会促使更多的本地党出现,本地党不是最好的,在其他论坛出现过面交被抢报警无多大用或被坑无处,无证据投诉。尼玛,总不能叫上一个保镖吧。网交,起码还有个交谈记录,能找淘宝投诉,论坛曝光投诉什么的。
极品买家或卖家,永远不会消失的,但是这些人一旦被曝光出来,估计不换号是很难混的啦!
qdhthp
发表于 2013-1-23 00:15
norman_sly 发表于 2013-1-22 14: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技术的复杂,而是经常切换账号还要保证不出错这本身就不是件容易的事 ...
虚拟机*/-94
唯心
发表于 2013-1-23 02:28
唯心
发表于 2013-1-23 02:32
asdacheung
发表于 2013-1-23 09:35
哎,本来卖家不吭声挺好的……
wosiwolong
发表于 2013-1-23 10:41
买家的人品有目共睹啊。。。。不知道能不能爆下买家的手机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