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我们
搜索
      
楼主: 无敌恐龙

[交易纠纷] 转让kikothesky闲置笔记本电脑出大问题了,7.9日更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23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开始就说不是原装屏幕   因为没保修了 买家肯定不会买  就不会有这件事了 被揭发了还欺骗全CHH的人 说是上家搞的。。。一直打字 一直打字 打了几万字说不是自己换的屏幕。。唉
发表于 2015-6-24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证据都齐全了,期待你们能和平协商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5-6-24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5-6-24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敌恐龙 发表于 2015-6-24 08:32
我升级屏幕确实不当一回事,因为,对买家来说毫无不利的地方,买家自己升级不一定能找到如此品质的屏幕和 ...

你这个0574老乡就是不肯承认错误,错了就错了,老找理由又为何,我看你至今还是有种对买家某种味道的攻击。而这里许多帮你讲话的人与你一样又丝毫不知道交易中诚信的真正意义,等大家管理过交易论坛的才会明白这个纠纷起因就是出在你上。
发表于 2015-6-24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kingker 发表于 2015-6-18 21:14
楼主真要怕他掉包你的东西,只能在签收的时候给顺丰小哥上烟递水外加小板凳一张请他在场,让你开箱验收喽, ...

寄过来的时候你就不要签收,说自己去你们那自取,然后你带上你的朋友,带上相机啥的,去快递点亲自拆包装并把整个过程记录下来,然后如果里面东西被调换,你就直接让快递写个证明,盖上快递的公章,快递单上写上:东西被调包拒收
发表于 2015-6-24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敌恐龙 发表于 2015-6-24 08:32
我升级屏幕确实不当一回事,因为,对买家来说毫无不利的地方,买家自己升级不一定能找到如此品质的屏幕和 ...

交易过程中你对买家隐瞒换屏情况,被揪出来以后你做了什么?谎称不知道,说是上家换的,然后被买家揭穿打脸,这不是欺骗是什么?欺骗买家和广大围观网友,栽赃上家,居然还恬不知耻说“欺骗本身不成立”???你的脸皮是有多厚啊……
发表于 2015-6-24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卖家,本来买之前就咨询好要交易的商品详情,收到货之后不好用 买家没有退货而是直接去售后,请问这个东西那个时候还不归属买家,卖家隐瞒换屏这事是不对,在买之前买家应该沟通清楚。
发表于 2015-6-24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介意我开地图炮吗,各种跟帖比买家卖家更有趣。

点评

你最好还是不要搞地域性攻击。不要以为大恶魔就不会被ban,我见过不少了。  发表于 2015-6-24 11:28
发表于 2015-6-24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介意我开地图炮吗,各种跟帖比买家卖家更有趣。
发表于 2015-6-24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5-6-24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5-6-24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5-6-24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么解决,不讲诚信的人不BAN ID说不过去
发表于 2015-6-24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有些人理解很奇怪。

为啥在淘宝上付款了,就不能对这件物品有处理权?为啥?因为钱没到你账上么??难道这钱就在买家账上么?奇了怪了。在买了一件有保修的物品的情况下,在可以保修的情况下。为啥不能去保修??买家的那句(惠普能保修,修好了,会给卖家确认付款的),为啥大家 选择性失明?

发表于 2015-6-24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191839327 发表于 2015-6-24 11:24
你快点别总结了 真心不想说你 你懂法律吗 在你没有付款之前 法律规定了 物权所有人还不是他 他对物品的所 ...

你懂法?法律哪条规定在淘宝支付全额款后不能拿到官方售后去了?
这幸亏是拿去了,要不然就被坑了
卖家诚信问题你们都选择性失明?
发表于 2015-6-24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xing91 发表于 2015-6-24 14:24
其实我觉得有些人理解很奇怪。

为啥在淘宝上付款了,就不能对这件物品有处理权?为啥?因为钱没到你账上么 ...

跟这帮人没法沟通,非抓住买家去售后的事儿,买家隐瞒换屏的事儿完全无视
发表于 2015-6-24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梁小刺猬 发表于 2015-6-24 14:35
跟这帮人没法沟通,非抓住买家去售后的事儿,买家隐瞒换屏的事儿完全无视 ...

呵呵,说明诚信有时候对有些人不重要。
发表于 2015-6-24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圣人很多,可惜事情不是发生在圣人身上。
希望圣人们千万千万不要按照淘宝制定的规则办事,然后期待社会舆论帮你们赢得一切。
发表于 2015-6-24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nb0188 发表于 2015-6-24 15:25
呵呵,说明诚信有时候对有些人不重要。

也许他们自己卖东西也这样,反正不说人家多半也发现不了,万一被发现了推说不知道,有上家就说是上家干的。
发表于 2015-6-24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本帖卖家说一句:其实作为一个买家,买笔记本(或者手机)首先图的是产品原装,毕竟这种集成度那么高的东西又不是台式机那种配件想换就换的。相比拿到高配的东西我更宁愿买到的是实实在在的原装货,配置低了我自己会拿去升级或者自行处理,更不需要您帮我“升级”。特别是升级过后,还说:这是原装的。所以因你的“升级”这一行为,才导致了买家送修等等的一系列动作。
对本帖买家说一句:其实作为买家,当二手收到不如意的东西时候,估计都有这样的想法“还不如多添几百买新的算了”在东西好用与不好用之间,省下的那几百元是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我买到不合意的东西的时候,一般我都会第一时间联系卖家退货止损。甚至我掏双程邮费我也要退。至于您这个拿到手了默默送修我只能说这太不按常理出牌了。没确认可以送检测,然后退货,好歹确认了再哪去修啊。
总之,买卖双方都有过错,或者说过失,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各打50大板,完事。
发表于 2015-6-24 16: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5-6-24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aotubuping 发表于 2015-6-24 16:58
说得好,不过前面已经有七八次相同的总结了

主要之前都是互掐多些.....
发表于 2015-6-24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更新的这些个话,我更加不能赞同。买家买了你的笔记本,本身就买了你的金牌服务的。在收到笔记本有问题的情况下,使用金牌服务我想也很正常。(不来再拿没有确认付款来说事,这根本不是一回事。如同论坛以前的中介交易一样,在收到一个带有正常保修的货物出问题。中介方也会同意买方去保修)。楼主卖的帖子我,我明显感觉不到楼主有拆换屏的描述。

总之一句话。我想大部分论坛基友都会同意楼主做出适当补偿。不管你所说的亏了很多成立不成立。

发表于 2015-6-24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xing91 发表于 2015-6-24 17:23
楼主更新的这些个话,我更加不能赞同。买家买了你的笔记本,本身就买了你的金牌服务的。在收到笔记本有问题 ...

其实这个投诉帖子本身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投诉帖子还能无时不刻去编辑内容的。自己错了就认错、起码别再攻击买家。
这种账号不禁访真是纵容了这种不诚信行为。
发表于 2015-6-24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龍龖龘总结得很到位了。另外为什么所有人异口同声觉得签收以后物品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确认付款后所有权才转移的?
所有注册淘宝帐户的人,都需要点击下面这个按钮,才能继续注册。
比如这样的条款: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法律声明、《淘宝规则》及所有淘宝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公告或通知(以下合称“淘宝规则”或“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还有这样的条款:
您完全理解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淘宝或淘宝授权的第三方或您与淘宝一致同意的第三方,根据本协议及淘宝规则的规定,处理您在淘宝平台上发生的所有交易及可能产生的交易纠纷。您同意接受淘宝或淘宝授权的第三方或您与淘宝一致同意的第三方的判断和调处决定。该决定将对您具有法律约束力。
还有那样的条款:
您在淘宝平台上交易过程中与其他会员发生交易纠纷时,一旦您或其它会员任一方或双方共同提交淘宝要求调处,则淘宝作为独立第三方,有权根据单方判断做出调处决定,您了解并同意接受淘宝的判断和调处决定。
淘宝网的《淘宝争议处理规范》(天猫也适用)。见:淘宝规则
其中第二章第三节第十六条“签收规范”第九款的规定是:
(九) 收货人签收商品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家转移给买家
支付宝的《争议处理规则》。见:争议处理规则
其中第2条“争议处理规则”第1款的规定是:
货物风险的转移:除非法律规定或者交易双方另有约定,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收货人签收)之前由发货人承担,交付(收货人签收)之后由收货人承担;在承运人责任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情况下,发货人向承运人追偿不影响交易纠纷的处理,发货人应依照本规则承担相应损失。
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货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以买家留下的收货地址作为货物交付地点;双方协议退货的,以卖家留下的退货地址作为交付地点。
淘宝的规定是,签收代表交付的完成,物品所有权及灭失风险已经转移到收货人方,譬如有人签收以后物品丢失,难道还能找回买家说我没有确认付款啊,所有权还在你那里自己负责啊。从法律意识的角度,第一时间送官修(而非私拆)并作证据保全,是合乎逻辑和情理的,实际也证明,你若签收后直接退货,压根儿说不清楚。
亚马逊的《使用条件》。见亚马逊 帮助: 使用条件
其中“货物灭失”条款的规定是:
您在本网站订购的商品由我们通过承运商进行配送,因此,该商品的所有权及灭失风险自我们将其交付给承运商时转移给您。
亚马逊的《所有权与风险转移》。见亚马逊 帮助: 所有权与风险转移
客户自亚马逊购买商品的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自货物离开配送中心后转移给客户。
京东的《交易条款》(自营)。见交易条款-消费者帮助中心
其中“京东承诺”第2条内容是:
我们承诺在运输“保价费”上永久免费,在配送环节上承担保险费用,运输过程的风险一律由京东承担,客户收到货物如果有损坏、遗失等情形,只要当场提出声明,京东立即发送全新商品先行予以更换。
京东的《发货与签收规范》(入驻商家)。见:发货与签收-消费者帮助中心
其中第3条风险转移的规定是:
商品毁损、灭失等的风险自收货人签收商品后由卖家转移给收货人
当然最后还要说,卖家不是坏人,屏幕也不是有意为之,只是太傻太天真。买家比较精明,也有点不按常理出牌,自己也有沟通不畅的原因。出二手双方都把对方当敌人真心累。

发表于 2015-6-24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心御剑 于 2015-6-24 20:32 编辑
phoenixzee 发表于 2015-6-24 20:12
龍龖龘总结得很到位了。另外为什么所有人异口同声觉得签收以后物品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确认付款后所有权才转 ...

商品毁损、灭失等的风险显然和商品质量问题和所有权各是一回事
这里应该说的是收货当时商品没有外观物理损坏一类的话,买家收货之后出现这方面问题自付全责而已
发表于 2015-6-24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xing91 发表于 2015-6-24 14:24
其实我觉得有些人理解很奇怪。

为啥在淘宝上付款了,就不能对这件物品有处理权?为啥?因为钱没到你账上么 ...

哈哈,对于那些明显奇葩的,直接默默的拉黑就行了。小心,大批喷子接近ing
发表于 2015-6-24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心御剑 发表于 2015-6-24 20:27
商品毁损、灭失等的风险显然和商品质量问题和所有权各是一回事
这里应该说的是收货当时商品没有外观物理损 ...

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的规定,我国民法就物权变动, 采债权形式主义模式,将交付行为作为动产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成立要件,因而就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与标的物所有权归属的关联,在文字表述上与《德国民法典》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相似。

《民法通则》72条: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133 条关于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的规则“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移转,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条完全一致。

尽管《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但既然双方同意依据淘宝规则完成合同又没有另行约定,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不是自交付转移的。

发表于 2015-6-24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5-6-24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Chiphell ( 沪ICP备12027953号-5 )沪公网备310112100042806 上海市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GMT+8, 2024-5-29 16:20 , Processed in 0.014933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7-2024 Chiphel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