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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cwcwc

[交易提醒] 京东商城你怎么这么牛!提醒盲目信任京东的注意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22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qcwcwc 发表于 2013-4-22 12:06
实物卡一样不保险,卡是真卡,客服电话里都说了,不到用得时候是发现不了的
我觉得涉嫌盗刷,是在京东卖 ...

lz错了  

其实你和京东并无交易
与你交易的是淘宝商家
淘宝商家与京东交易 追责是按照从属关系 也就是你要追责是要找淘宝商家去 法律上也是这样规定
举个例子 别人卖你把砍人的刀 法院不能把你和被砍人联系在一起吧 然后认定你就是凶手
发表于 2013-4-22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JD这做法并没错,道德和法律上都没问题。
JD有充分证据证明楼主使用的是赃物,
楼主要追讨损失也是向淘宝卖家追讨,而且从JD的角度看,楼主还有接赃的嫌疑。
发表于 2013-4-22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卖家吧
发表于 2013-4-22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好说,LZ必须要证明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这个赃物(比如说买家声称这个是闲置转让的),按这样说的话,又把事情扯到了淘宝的卖家,那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就必须要去找卖家核实赃物的来源,最好能在旺旺上套出卖家的实话,说着说卖家说的话中能明确的体现买家对卡的来源不知情为基础依据。

JD本身对卡的释义也存在缺陷,如果可以转让理应和最终使用者无关,但卡的来源是非法的话,JD就应该插手遏制这种情况,尽可能的减少原卡失主直接和间接的各种损失。

限时消费卡和即时消费卡又有所不同,即时消费卡就像银行POS机刷卡,信用卡透支类似,所有消费即时生效,消费卡的话就必须看出具该卡单位或企业本身对消费卡的最终解释权。

建议LZ先自己把事情好好的梳理一下,在确定自己没什么过失,或算不上是大过失的情况下酌情考虑打110解决(还是要先证明清楚自己是无辜的受害者,并非参与盗刷的同伙),不然这种事情少则几个月,多则半年一年都搞不出结果,涉及问题的方面太多,几经周转时间过得很快。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如果有哪里不正确的,希望楼下帮忙指正,让楼主度过难关。
发表于 2013-4-22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吐槽一下,3000才-50。。。既然具备3000的消费能力,就不该去贪图这种小便宜,中国大部分人的消费心理让很多黑心人有机可乘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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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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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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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LZ谈定点吧,出现这种情况赶紧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有这些理由找JD理论去。上个论坛发这么牢骚有毛用。这的人有几个会因为你的这么一个贴子失去对京东的信任?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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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LZ  赶紧找淘宝吧    在这理论   是不会有结果的   钱也追不回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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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如果不是买到贼赃的话,也可以去报案了
发表于 2013-4-22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那相差几十块而购网上的,   网上的卡好用些吗,不懂?
发表于 2013-4-22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小便宜还真不能贪。
发表于 2013-4-22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情 京东没责任!    真没责任!
发表于 2013-4-22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还是出在淘宝那边。这就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啊...
发表于 2013-4-22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oni 于 2013-4-22 14:56 编辑
qcwcwc 发表于 2013-4-22 13:46
如果我和京东无交易?那么我下的订单在法律上会怎么解读呢??
因为使用礼品卡京东确实不会出具发票,真 ...

因为你没有和京东发生实际的金额上的交易 与京东发生交易的其实是用盗刷信用卡的人
而你是和盗刷信用卡的人发生实际的金额交易 从逻辑上来说 应该是盗刷信用卡的人用不正当手段从京东、被盗刷人还有你之间受益。因此在你的交易中 京东不是你的利益关系人 不仅没必要承担你的损失 京东也没义务给你出示所谓证据

你现在只能向淘宝卖家一方追讨你因此损失的钱物

你就算向法院递交状书告京东 也100%是驳回 因为你诉讼对象错误 这点你随便咨询个律师都会得到同样的答案 但是如果你诉讼对象是淘宝卖家 那么是可以受理的 同时做为被告人 他是有义务举证他的卡不是盗刷的 所以你也没必要替对方去找什么证据

同时多嘴一句 lz怎么就没想到为什么不是淘宝卖家先用自己的信用卡买3000块的卡 然后淘宝转卖 接着申请挂失 最后来坑你的钱呢?
发表于 2013-4-22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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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arng 于 2013-4-22 15:07 编辑

雖然你也是受害者 但是你是這盜刷信用卡後的第一個曝光的人.
現在也許不是你要追究X東的問題了.如果銀行或X東報警  會先從你這往上找出嫌疑人的!
发表于 2013-4-22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hdrlfdl 于 2013-4-22 15:45 编辑

卖卡老板第一被告,淘宝第二被告 你懂的...谁都跑不了...
发表于 2013-4-22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3-4-22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的研究

随着社会经济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财产的流转无时无刻不在进行。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常常将犯罪所得赃物以低于市场交易价格出卖,许多与案件无关的第三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购买或接受该物品,这就形成了 “赃物的善意取得”。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当公安机关追查案件中赃物的下落和去向时,常常也会遇到赃物已被犯罪嫌疑人通过民事流转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合法占有的情形。
所谓赃物,应包括经由走私、盗窃等方式取得之物。
(一)司法实践中关于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
我国司法实践中,承认善意购买者可以取得对其购买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的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指出:“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对于赃物、遗失物等不适用于善意取得。我国法律严格禁止销售和购买赃物,即使买受人购买赃物时出于善意,也不能取得对该物的所有权。根据《民法通则》第79条的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归国家所有或归还失主,也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1]所以如果所有人因为被盗、遗失等原因而丧失对其财产的占有以后,不问财产几经转手,所有人都有权请求最后占有人返还。

发表于 2013-4-22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TB购JD卡,风险太大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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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举证找淘宝追偿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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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doni 发表于 2013-4-22 14:31
因为你没有和京东发生实际的金额上的交易 与京东发生交易的其实是用盗刷信用卡的人
而你是和盗刷信用卡的 ...

+1,我也想过假设原持卡人和淘宝的卖家是一伙人或同一个人,那就是不折不扣的一个坑了。。。挂个淘宝看谁往里面跳,但我想了想,淘宝和JD搞这么多年了,钻歪脑筋的人应该以前就钻过这种空子,出了事以后无论淘宝还是JD也应该修改过一些规则来防止这类事的发生,但不了解细则就没说。
发表于 2013-4-22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铜牌,消费能力可想而知
发表于 2013-4-22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qcwcwc 发表于 2013-4-22 15:44
我想举证,京东不给

lz还是没搞清楚逻辑关系  ~  就算你举证 京东也不认可 法律上你的举证也没有任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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