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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jko2002

[黑名单] 和大恶魔id qqjinww (UID: 26006) 得到处理 事毕 感谢论坛 公正性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3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着一颗诚信交易的心,我是这么干的,虽然在chh出的东西不多,都是一次过
发表于 2013-1-2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StickyFingaz 发表于 2013-1-22 20:20
胖版的处理结果有些含糊和草率了吧,30天黑屋扣1000邪恶加入交易区黑名单似乎完全没有版规可循
代卖的话 ...

马甲有开交易贴 我ban掉合理
发表于 2013-1-23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StickyFingaz 发表于 2013-1-22 20:48
从现有证据来看是罚重了。。。当然N版和O帝如果能确认灰机和iqiq222是卖家马甲的话那这个结果就是避重就 ...

那2个马甲号 留的联系qq一样 ip一模一样  我查过了
发表于 2013-1-23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是不是纠纷 这点要说明下 买家认为纠纷的原因是体质达不到卖家图和说明

如果交易前是包抄 或者买家同平台设置相同的情况下  我认为还站得住角 U的差距确实挺大

看完之后 卖家并没有强调是包抄的U 所以 这并不是纠纷

不知道大家认为是不是这样

点评

十分同意!  发表于 2013-1-23 17:38
发表于 2013-1-23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luruijing 发表于 2013-1-23 11:53
那2个马甲号 留的联系qq一样 ip一模一样  我查过了

灰机和iqiq222是一个人这很明显了,但这俩ID和qqjinww的关系确认了吗?qqjinww也用的一样的IP?
发表于 2013-1-23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luruijing 发表于 2013-1-23 11:56
关于是不是纠纷 这点要说明下 买家认为纠纷的原因是体质达不到卖家图和说明

如果交易前是包抄 或者买家同 ...

的确不能算纠纷吧 要不太恶心了
发表于 2013-1-23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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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hifunny 发表于 2013-1-23 12:23
如果那俩ID是qqjinww的马甲 而这俩ID又都出售了东西,版规是BAN qqjinww的ID,就处罚结果来看 那俩ID不作 ...

既然定了版规,就该严格执行,不应该根据级别不同而有不同对待,何况卖家在这个帖子里根本无错
发表于 2013-1-23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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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luruijing 发表于 2013-1-23 11:56
关于是不是纠纷 这点要说明下 买家认为纠纷的原因是体质达不到卖家图和说明

如果交易前是包抄 或者买家同 ...

公正。。。。胖版的处理直接关系到了淘宝差评的问题!买家给了卖家差评,卖家已经申诉了,但买家直接放出本贴链接到淘宝申诉,要求淘宝采纳CHH处理结果。
胖版要三思啊。。。。*/-18
发表于 2013-1-23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hifunny 发表于 2013-1-23 12:54
那就应该BAN掉qqjinww的ID,因为这个事情可以说是纠纷也可以说不是纠纷,代卖+纠纷,BAN id ...

关于纠纷不纠纷我倒是和胖版观点一致:不算纠纷,所以黑屋一天才是正确的处理,当然了,这样的处理是不是太轻,版规应不应该更改有待商榷
发表于 2013-1-23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dopodppc 发表于 2013-1-19 17:00
别人给你讲个故事“我在坐车,一美女放屁,全车人爆笑,我勇敢站出来说屁是我放的,后美女成我妻”,然后告 ...

这个解释真心给力啊!!
发表于 2013-1-23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flyjj 发表于 2013-1-23 13:05
公正。。。。胖版的处理直接关系到了淘宝差评的问题!买家给了卖家差评,卖家已经申诉了,但买家直接放出 ...

好像我没看见版主支持买家的退货或者卖家须退货之类的结论吧。卖家是违反了CHH的版规不诚信代卖,但是没违反淘宝的规定,淘宝应该不会支持买家无理的要求。继续关注一下淘宝后续的处理结果。
发表于 2013-1-23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卖家写明白了不包超,有磕角确实不应该算纠纷,买家说过他收货后简单测试了一下(一晚上)没问题就确认了,谁也不傻有问题再催你能确认?
至于后来他超不上去已经和卖家无关了,比较开始已经说了不包超,最多也就谴责一下卖家或者审视下自己平台或者自己的水平。
发表于 2013-1-23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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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ardwolf 于 2013-1-23 15:37 编辑

买家这种人要是在CHH盛行起来就没治了。
发表于 2013-1-23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hifunny 发表于 2013-1-23 13:53
我想胖版是最后的决策者,他的判决具有终审裁判的效力,我想胖版应该是考虑了综合情况和各方面因素给的判 ...

这帖子不算纠纷。。。这买家就一极品。。遇见我这样不怕麻烦的。我折腾死他。
发表于 2013-1-23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hifunny 发表于 2013-1-23 13:53
我想胖版是最后的决策者,他的判决具有终审裁判的效力,我想胖版应该是考虑了综合情况和各方面因素给的判 ...

看你的留言有点像那个静心大叔
发表于 2013-1-23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hifunny 发表于 2013-1-23 13:53
我想胖版是最后的决策者,他的判决具有终审裁判的效力,我想胖版应该是考虑了综合情况和各方面因素给的判 ...

有法不依,都主观断案还要版规干嘛,直接取消所有版规,版主说了算就好了
发表于 2013-1-23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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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luruijing 发表于 2013-1-23 11:56
关于是不是纠纷 这点要说明下 买家认为纠纷的原因是体质达不到卖家图和说明

如果交易前是包抄 或者买家同 ...

偶觉得这帖很有标杆作用啊。

买家申诉的内容,在卖家表明不包超的情况下,是不被接受的,这表明了论坛对纠纷的处理态度。

而对卖家的处罚是由于此贴揭露了卖家代卖的行为,同时处罚不是ban ID,就很好解释了版规“代卖出纠纷无论对错Ban ID的”。

但是版规似乎没有对代卖一经发现的处罚规则啊,能再明细一下就更准确了。

不过这样又怕会出现,买家不满意回头举报,那就又增加了版主的工作了。



发表于 2013-1-23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hifunny 发表于 2013-1-23 16:59
法不外乎人情,你要清楚立法者的初衷是什么,他为了保护怎么样的人,又为了防止怎样的情况出现。而不是一 ...

法官和律师不是为了莫须有和没有法律依据的判决存在的,比如一个罪的量刑尺度是1-5年,情节重的,法官就可以往5年判,但是不能判10年。
现在版规说代卖判1年,胖版裁决说30年,外加罚款1k,这样的判决和公平公正相去甚远。
我也说过了,如果觉得现在的版规震慑力度不够那大可改进版规,而不是随意处罚。
最后祝您马屁拍的愉快,帽子扣的愉快
发表于 2013-1-23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StickyFingaz 发表于 2013-1-23 18:40
法官和律师不是为了莫须有和没有法律依据的判决存在的,比如一个罪的量刑尺度是1-5年,情节重的,法官就 ...

天朝从来就不缺拍马屁的,本论坛更是如此,很有本朝特色!
发表于 2013-1-23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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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hifunny 发表于 2013-1-23 19:32
有了点资历和注册早一点,或者有了一点贡献就要摆一摆老资格,就要指点江山一下,更是本朝特色。所谓功高 ...

真不是说你哥们,别误会
发表于 2013-1-23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hifunny 发表于 2013-1-23 16:59
法不外乎人情,你要清楚立法者的初衷是什么,他为了保护怎么样的人,又为了防止怎样的情况出现。而不是一 ...

这样的思维是最害人的,也是中国是伪法治的根源,法是用来执行的,如果不合理,可以重新制定,但没有制定新的法规前,一切的变通都是变相的违法
发表于 2013-1-23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StickyFingaz 发表于 2013-1-23 18:40
法官和律师不是为了莫须有和没有法律依据的判决存在的,比如一个罪的量刑尺度是1-5年,情节重的,法官就 ...

你有空可以仔细看看卖家一共几次代卖,
一次一天,多次几天没有具体规定,所以酌情咯。
发表于 2013-1-23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maojazz 发表于 2013-1-23 20:11
你有空可以仔细看看卖家一共几次代卖,
一次一天,多次几天没有具体规定,所以酌情咯。 ...

除了这次他自己认的之外其他还真看不出来哪些是代卖。。还请兄弟指教了
发表于 2013-1-23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StickyFingaz 发表于 2013-1-23 20:15
除了这次他自己认的之外其他还真看不出来哪些是代卖。。还请兄弟指教了 ...

你拙计啊,什么眼神:
QQ截图20130123214255.jpg

QQ截图20130123214339.jpg

QQ截图20130123214422.jpg

QQ截图20130123214630.jpg

QQ截图20130123214659.jpg

随便翻翻就5个,还不算本次这个。很多编辑掉的我就没办法了。
其实专业代卖/二手商 其实也没啥,有时候价格低也是一种福利,不过冒充个人使用的出售就另议了。
发表于 2013-1-23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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