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我们
搜索
      
楼主: 83631290

[黑名单] 水货冒充假行货TB店铺"新爵摄影"维权结束10月22日已结果公布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10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祝你好运。国人就是这样,有点反对的声音就说是对方的人马。建议让胖版来说说吧。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09: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爱购时尚 发表于 2013-10-10 09:33
如果是商城卖家的话,估计你能赔到至少1W以上。因为商城是禁止卖水货的,发现直接封店并且扣除全额保证金 ...

少干扰视线了,从哥们我开局一系列的人你应该可以知道我做事的逻辑性,别故意放烟雾弹转移视线。我跟卖家也说过,谁是傻逼最后会见分晓的、你可以继续讲无知的话,但这不妨碍我维权
发表于 2013-10-10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爱购时尚 发表于 2013-10-10 09:16
虽然卖家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LZ的行为是不是也涉嫌敲诈了?

你需要一个合理的赔偿方案,就是希望卖家多赔 ...

这也算敲诈... 你东西没问题才OK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09: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爱购时尚 发表于 2013-10-10 09:37
哎,祝你好运。国人就是这样,有点反对的声音就说是对方的人马。建议让胖版来说说吧。 ...

法律条文我帖了都你还强词夺理,文盲吗?白紫黑字法律赋予买家退一赔一的权利你非说我敲诈,请哥们你劳驾打个110报警处理我。
发表于 2013-10-10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wenzi2203 发表于 2013-10-10 09:37
这也算敲诈... 你东西没问题才OK

首先我不是卖家,也不认识卖家。只是发表自己的看法而已,别容不得半点声音阿。

投诉举报曝光是LZ的权利,我只是说我的看法而已,不赞同也没事。

但请不要自以为是的觉得我是谁派来的
发表于 2013-10-10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爱购时尚 于 2013-10-10 09:45 编辑
83631290 发表于 2013-10-10 09:39
法律条文我帖了都你还强词夺理,文盲吗?白紫黑字法律赋予买家退一赔一的权利你非说我敲诈,请哥们你劳驾 ...

好的,请充分运用法律吧。记得把结果贴上来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都说偷东西要被抓,杀人要偿命。现实中呢?

记得前几天看到我们当地论坛上一个iphone5被偷了,而且已经定位到被卖到四川去了,报警了却没用。

记得N年前我的摩托车被偷了,报警了有监控拍到了,却至今没有结果。

你这种情况,如果是要超市,专卖店碰上了,用法律打消协有用。但你在淘宝集市店铺碰到了,只能这样了
发表于 2013-10-10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购时尚 发表于 2013-10-10 09:41
首先我不是卖家,也不认识卖家。只是发表自己的看法而已,别容不得半点声音阿。

投诉举报曝光是LZ的权利 ...

哪那么多  只是觉得这个差评师本质不一样吧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09: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爱购时尚 发表于 2013-10-10 09:33
如果是商城卖家的话,估计你能赔到至少1W以上。因为商城是禁止卖水货的,发现直接封店并且扣除全额保证金 ...

那很好啊,我买行货机器本身就没想去赔钱,现在人家欺诈我,我肯定要维权,即使不是商城,恶意售假一样要处罚,冒充行货欺诈一样退一赔一,而且,如果可以封店那最好了,哥们我本身就不是为了钱,封店成本绝对比退一赔一高,还阻止了骗子继续骗人,我不介意放弃钱做大家的英雄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09: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爱购时尚 发表于 2013-10-10 09:42
好的,请充分运用法律吧。记得把结果贴上来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都说偷东西要被抓,杀人要偿命。现 ...

你每一条都是那么的无知,总能让人联想到什么。请不要为我担心,我有充分的证据,如果没人管,媒体会是我的坚强后盾。请担心下自己
发表于 2013-10-10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
支持LZ。
鄙视:爱购时尚。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09: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bc80088008 发表于 2013-10-10 09:50
帖子所留链接已经下架,有无图片看下是不是有加入“假一赔三”等的标注。

至于提到的说消法适不适用,实 ...

不需要赔三,只要法律支持部分就可以,没依据的事我不会去做,我做事之前都已经问过消协了,不明白的朋友可以询问下是否如我所说适用,各地消协对这条的解读大都一样,关键有淘宝的平台,淘宝想摊事绝对逃不掉
发表于 2013-10-10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走正常淘宝程序就可以了,楼主证据确凿,各种文件扫描下来上传到淘宝理赔,
淘宝维权应该没问题,淘宝的客服受理可能需要一段时间~~~
发表于 2013-10-10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需要LZ这种较真维权的人,支持LZ,顶一个,涨姿势学到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0: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格拉斯哥 发表于 2013-10-10 10:01
走正常淘宝程序就可以了,楼主证据确凿,各种文件扫描下来上传到淘宝理赔,
淘宝维权应该没问题,淘宝的客 ...

嗯,谢谢提醒,我每一步都留有证据,平常电视里法制节目看的也比较多,有准备有证据也有决心维权,希望结果能成为大家的典范,改善交易环境
发表于 2013-10-10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撸主下回分解·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0: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bc80088008 发表于 2013-10-10 10:05
意思是搞清楚,这边和淘宝相关的。

例如提到保证金不足这点,店铺有无加入赔三!

录音一直都有的,目前有三段。不过我咨询了下消协询问后告知我最主要的证据我都已经有了,赔三没打算,赔一是法律条文不管淘宝怎么内部规定,卖家都逃不掉,而且购买网页下淘宝明确写明以国家法律为准,我不会怕楼上某无知的人说偷东西杀人没人管,这不是我能控制的,我只要监督和质询这条法律是否被执行,我不行,还有大家,还有媒体
发表于 2013-10-10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后期动向
发表于 2013-10-10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必须得支持~!期待楼主的好消息
发表于 2013-10-10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3-10-10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维权。。
发表于 2013-10-1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支持楼主.不能退货了事![太阳]
发表于 2013-10-10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爱购时尚貌似是搞淘宝店的,之前也跟人闹过纠纷
发表于 2013-10-10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LZ如果成功了……估计会成为差评师那类人效仿的对像 当然不是说LZ是那类人了 只是这做法 会威胁到淘宝很多商家的利益
发表于 2013-10-10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83631290 发表于 2013-10-10 00:33
是的,这个已经在国税问过了,不过这个比较麻烦,要另行维权,我准备先把相机的事解决了再考虑后续的事 ...

举报假发票不用你自己搞。。当地税务不管你就向上举报。
发表于 2013-10-10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我支持你!现在不知道卖家那边会不会已经是油锅上的蚂蚁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0: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bc80088008 发表于 2013-10-10 10:37
你发帖字里行间有流氓气息的表现吧,所谓的不善罢甘休。

但恰恰大伙欣赏得又是这点,老好人的话,就没这 ...

哥们的建议确实不错,我会采纳进去,谢谢你持续关注,其实像我们这样的小市民维权能选择的余地不大,只是恰好各种条件证据符合,也就有心维权了,源于卖家多次侮辱我智商,哥们我也不会惯着他们,纵容意味着有其他人上当,我虽无心做强者,但也不甘为傻瓜。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0: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bc80088008 发表于 2013-10-10 10:46
这个逻辑有点本末倒置,但不无现实意义。

就按你这样想好了,是商家先卖这种水货当行货赚钱,才会被差评 ...

哥们要知道,不是所有人的逻辑都很好,我只说一句,万事皆有因,有因必有果。谁是因谁是果,聪明的人自有分辨。
发表于 2013-10-10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购时尚 发表于 2013-10-10 09:16
虽然卖家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LZ的行为是不是也涉嫌敲诈了?

你需要一个合理的赔偿方案,就是希望卖家多赔 ...

你别来丢人现眼了好吗?只要不卖假货就OK?那你买白粉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0: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喵 发表于 2013-10-10 10:42
举报假发票不用你自己搞。。当地税务不管你就向上举报。

会管的已经问过了,只是要把原件留底,我要先在淘宝维权,这属于证据,暂时没答应留。有人提醒我其实可以去经侦报案,比他们处理得快,因为不说别的就这型号机器卖家出货147台,按他说每台只赚500,违法所得就有将近8万了,即使没有核实其他人的,就我那张近6000的发票就算数额巨大了,型号时间日期姓名地址都对的上,除非卖家能拿出当天同型号姓名的真发票底,不然基本没可能脱罪
发表于 2013-10-10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情帮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Chiphell ( 沪ICP备12027953号-5 )沪公网备310112100042806 上海市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GMT+8, 2024-4-29 17:20 , Processed in 0.013428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7-2024 Chiphel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